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各高校坚持“错时错峰、分批分次”原则,确保避开春运高峰(2021年1月28日-2021年3月8日),做好提前放假、推迟开学的工作预案。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期初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相关教学安排
本学期学生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6-17日,考试周为第18周。
请各学院按上报的错峰放假时间(见附件1),执行学院错峰放假方案,做好各班级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考试安排的合理调整,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并注意落实、通知到位,在确保本学期期末教学秩序稳定的同时,确保教学质量。
学院要做好毕业班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及时将毕业实习方案报实践教学科。
二、下学期期初相关教学安排
下学期学生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补考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21日,前两周(3月1日-3月12日)学生暂不返校,进行线上教学。大一、大二、大三学生返校时间分别为2021年3月13日、14日、15日,大四学生返校时间根据毕业班教学安排进行调整(需要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返校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
错峰返校时间根据以上原则,在原学院上报的基础上相应的进行了调整,请各学院根据调整后的方案执行(见附件2)。
三、下学期线上教学准备
请各学院在期末结束前,完成教师和学生课堂派平台账号绑定、线上班级建立、授课班级学生信息导入和配对、授课课堂联系群建立等工作,做好下学期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 错峰放假时间汇总表
2. 错峰返校时间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