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学院:
根据《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闽学位〔202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招生年份 |
1 | 081811T | 智慧交通 | 四年 | 工学 | 2024 |
二、审核标准及程序
1.审核依据:《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1)。
2.审核程序:专业自评、校外专家实地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和公示等。
3.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宜 | 备注 |
1 | 9月6日-10月13日 | 学院开展专业自查自评工作 | 学院完成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 |
2 | 10月14日-10月31日 |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 校外专家5-7名,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评议 |
3 | 11月1日-11月17日 | 学校组织审议 | 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
4 | 11月18日-12月1日 | 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 报送学校党委常委会 |
5 | 12月2日-12月8日 | 校内公示 | 审核结果公示 |
6 | 12月9日-12月20日 | 发文报送 | 公文报送省学位委员会 |
4.相关专业10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初稿:《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拟邀请校外专家清单(附件4-2)、实地考核计划等。
10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定稿:《集美大学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评议报告》(附件5)、《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到尚大楼1306,电子材料发到jwcjyk@jmu.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183451。
附件:1.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2.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3.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
4.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5.集美大学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评议报告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