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时总结并推广教学、管理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并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申报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能反映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可推广性,能针对目前学校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
(二)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具体包括:
1.在“双一流”建设中,取得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创新、评价体系改革等方面的成果。
2.在一流本科建设中,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以及构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中,取得的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3.在推进一流专业建设中,结合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取得的学科、专业综合改革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创新成果。
4.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推动科产教融合,深化创新创业创造教学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5.在推进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建设和课堂革命中,取得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6.在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体系建设、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方面,取得的典型经验做法。
7.在探索闽台、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完善闽台、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
8.在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中,取得思政课课程内容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等方面的重大成果。
(三)此次奖励范围为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校内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和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均可申报。
(四)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质量标准、实施方案、成果报告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近年来国家、省级或校级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直接成果。
(二)教学成果特等奖须校内首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教学成果一等奖须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校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教学成果二等奖须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具备一定应用推广价值。
(三)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四)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
(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一个主要完成人限报一项成果。
(六)思政课类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等本科思政课程),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
(七)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主要完成单位、团队成员、学科专业领域、方案内容、方案实施范围等方面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申报。
(八)申报材料由完成人所在单位统一推荐上报。申报单位和完成人须在申报材料中签署授权声明,同意在其成果获得教学成果奖的情况下,授权上级部门宣传推广其成果。
四、评选程序
(一)成果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于2023年12月19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集美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效果证明材料及其他支撑材料。
(二)单位初评。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组织初评,对各成果的水平及其真实性做出初步评鉴并排序,初评结果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三)单位公示。各单位对拟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前按规范报送下列材料:
1.《集美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2.《集美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页码不超过100页,并胶装成册。
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尚大楼1306),同时将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yk@jmu.edu.cn。
(五)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获奖名单经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公布。
(六)学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教务处负责接受异议和举报意见,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系统设计。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学科专业作用,协助组建结构合理、积极作为的成果团队,诚聘专家开展指导咨询。系统梳理往届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获奖项目的成果主题,以及本单位教改项目及相关资源,统筹确定教学成果奖的选题,充分挖掘潜在成果和特色,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等整合申报。
(二)总结凝练,突出成果特色。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提炼方法、提升理念、形成理论;注重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与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以及创新点三者之间的关联性;将教学过程的实践提到理论的高度,总结出符合教育规律性的认识,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模式;全面掌握国内同类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动态,突出定位与特色。
联系人:蔡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181679
附件:1.集美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集美大学2023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