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22]9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及质量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
(一)审核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招生年份 |
1 |
080704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工学 |
2019 |
2 |
080907T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工学 |
2019 |
3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工学 |
2020 |
4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四年 |
工学 |
2021 |
5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艺术学 |
2021 |
6 |
080911TK |
网络空间安全 |
四年 |
工学 |
2021 |
7 |
020109T |
数字经济 |
四年 |
经济学 |
2022 |
8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工学 |
2022 |
9 |
120111T |
应急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2022 |
(二)审核标准及程序
1.审核依据:《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2)。
2.审核程序:专业自评、校外专家实地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和公示等。
3.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宜 |
备注 |
1 |
9月28日- 10月30日 |
学院开展专业自查自评工作 |
学院完成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 |
2 |
11月1日- 11月12日 |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
校外专家5-7名,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评议 |
3 |
11月14日- 11月28日 |
学校组织审议 |
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
4 |
11月28日- 12月17日 |
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
报送学校党委常委会 |
5 |
12月18日- 12月24日 |
校内公示 |
审核结果公示 |
6 |
12月12日- 12月28日 |
发文报送 |
公文报送省学位委员会 |
4.相关专业10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初稿:《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拟邀请校外专家清单(附件5-2)、实地考核计划等。
11月1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定稿:《集美大学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评议报告》(附件6)、《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到尚大楼1306教务处办公室。电子材料发到jwcjyk@jmu.edu.cn。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181769。
二、开展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
(一)评估对象
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本科专业,详见附件7。
(二)评估方式
依托集美大学教学评价评估系统(i集大)开展线上线下结合评估和现场审核方式。
(三)评估依据
1.《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近三年专业数据分析报告。
(四)评估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院自评(9月29日-10月31日)。各学院根据《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组织专业开展自评,专业对标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根据专业自评情况填写《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情况汇总表》(附件8)、《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任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9), 撰写学院自评报告(模板及要求见附件10),以上三份材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扫描件于10月31日前在集美大学教学评价评估系统(i集大)提交。
2.学校审核(11月1日--11月30日)。学校组织校内专家组对各学院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3.上报材料(12月1日-12月31日)。学校根据各学院自评情况和校内专家审核意见撰写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自评报告》,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上报省学位办。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工作,认真开展自评,实事求是填报数据,关联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院领导和专业负责人均已开通权限查询,i集大账号登录集美大学教学评价评估系统查看),专业、学院上传自评资料权限10月底开通。
2.学校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评估系统使用说明培训(线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各学院要密切关注质量评估中专业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及专业建设的持续改进有效进行。
4.各学院组织做好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支撑佐证材料的收集、归档和扫描件上传集美大学教学评价评估系统 ,以备学校专家审核查阅,省学位办抽查。已通过专业认证和认证专家进校考查的专业可采用专业认证材料,上传材料包括自评报告、整改报告等。
5.请加入集美大学教学评估工作群,QQ群号 :368064219,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映珏,6180805 。
附件:1.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22〕9号)
2.福建省学士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3.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4.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
5.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6.集美大学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评议报告
7.集美大学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专业一览表
8.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情况汇总表
9.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任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10.XX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自评报告(提纲)
11.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学位〔2022〕3号)
教务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