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科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教师: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相关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6号)批准立项的项目(附件1);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3号)批准立项的项目(附件2);

3.2019年第二批之前的项目以企业验收结论为准,不再进行结题备案审核。

二、结题说明

1.已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如项目不能按时结题,须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且须在下一年度申请结题,否则视为结题备案审核不通过。

2.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如项目已完成,本次可申请结题。

3.已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以下简称“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点击“产学合作”—“补充结题成果(仅限2019年第二批与2020年批次)”,补充填写项目成果信息。

三、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或在平台的“常用文件”中下载项目结题报告模板),提交教务处审核,暑假期间可提交电子文件(项目负责人已签字的《项目结题报告》PDF文件)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jwcjyk@jmu.edu.cn进行审核。

2.教务处审核项目成果,通过后统一为教师办理《项目结题报告》用印手续(暑假期间办理时间,以校办公布用印值班时间为准)。

对于2019年第二批项目,学校管理员完成结题成果审核;对于2020年批次项目,完成结题申请审核及结题成果审核。

3.项目负责人通过平台,完成原项目申报流程,提交结题报告及补充填写项目成果信息。

4.企业进行项目验收。项目负责人联系企业,由企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按要求通过平台报告验收结论,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4.项目结题备案审核。教育部项目专家组对在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进行结题备案审核。结题备案审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四、时间安排

1.请项目负责人、有关企业于2022731前通过平台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适时公布结题项目名单。

五、其他事项

12019年第二批之前的项目以企业验收结论为准,不再进行结题备案审核。

2.教务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181679

 

附件1: 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3: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