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集美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集大教〔2019〕32号)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3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和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一流专业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遴选一批优势课程重点培育和建设,力争建成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一流课程,引领带动全校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
(一)基本要求
1.推荐课程应满足教高〔2019〕8号、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规定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的基本要求,还应满足福建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见附件3)的具体要求。推荐认定课程的教学学期或教学周期截止时间2021学年第二学期。
2.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
3.2020年以前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培育)、精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含培育)中未获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一并参加本次认定(不占用学校限额推荐申报数),未获认定或不参加认定的课程将取消省级建设立项或培育资格。
(二)推荐申报课程数
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择优推荐,名额如下:
序号 |
课程类型 |
推荐数量(门) |
备注 |
1 |
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 (可统筹使用,其中线上课程数不超过本校限额数的15%) |
23 |
校级优质课程优先推荐省级线下课程;原则上从符合条件的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立项课程中推荐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
2 |
社会实践课程 |
6 |
校级社会实践课程优先推荐省级社会实践课程。 |
三、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及认定
(一)申报认定类型与计划
序号 |
申报/ 认定类型 |
认定立项计划 |
备注 |
1 |
线下优质课程 |
80门左右 |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知名教授、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奖获得者主持建设线下优质课程。 |
2 |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
100门左右 |
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利用中国大学MOOC、智慧树网、学堂在线、超星尔雅等平台的校外优质课程,建议优先选择已获批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优先推荐。 |
3 |
社会实践一流 课程 |
15门左右 |
纳入教学计划的、满足相关申报条件的非实习、实训课程均可申报。依托“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结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双百三级三创”联动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 |
4 |
线上一流课程 |
10门左右 |
坚持优质、开放、共享和建以致用的原则,建设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能起到很强的引领作用的线上一流课程。严格遴选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的课程、交叉融合课程立项建设。 |
(二)申报条件
1.纳入集美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在岗在编教师,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每位教师本年度只能主持1项(五类一流课程选其一)。
3.线下优质课程须符合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的要求。
(三)推荐名额
类型 |
线下优质课程(门) |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门) |
社会实践课程(门) |
线上一流课程(门) |
国家级一流专业 |
2 |
3 |
名额不限 |
1 |
省级一流专业 |
1 |
2 |
名额不限 |
0 |
其它专业 |
1 |
1 |
名额不限 |
0 |
公共课程 |
名额不限 |
四、材料申报
(一)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程序
1.报送时间:2021年6月2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纸质版(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表、支撑材料(一式2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汇总表、申报书、相关视频及支撑材料拷贝在U盘中。
3.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尚大楼1306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181679。
4.遴选推荐: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推荐申报名额,组织对各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程序
1.报送时间:2021年6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纸质版(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支撑材料(一式2份)和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需排序)),电子版材料拷贝在U盘中。
3.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尚大楼1306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181679,邮箱:jwcjyk@jmu.edu.cn。
4.遴选推荐:各学院遴选拟申报课程,按学校分配的名额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评审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校级立项课程验收要求
校级立项课程要完成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以上的应用与实践,并分别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一)线上一流课程:课程数据信息表等;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以及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教学设计样例说明,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课程测验、考试(考核)及答案(成果等)课程教案、学生评教以及课堂教学评价,最近两学期的学生成绩分布统计以及学生在线学习数据,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至少40分钟)等。
课程达到立项预期目标以及校级一流课程建设要求,通过学院审核后,向学校申请验收通过。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
六、其他说明
(一)一流课程是国家级一流专业验收的关键指标之一,请各学院结合一流专业建设统筹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整体部署工作,积极动员有条件、有竞争力的教师和课程申报,有规划、有重点地分类建设不同类别的一流课程,让学生享有覆盖专业全课程体系的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的五大类型一流课程。
(二)申报国家级、省级课程需开课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各学院应加强指导和规划,鼓励老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建设,为申报2022年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做好准备工作。
(三)经费说明:课程建设经费(含说课视频制作费用) 从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经费开支,不单独拨款。线上课程视频制作费由教务处统一支付,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教学平台及课程资源租用费由教务处统一采购(国家级一流线上课程清单见附件8)。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3.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5.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6.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7.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8.国家级一流线上课程清单(2017-2019年)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