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集大教〔2019〕3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入职的集美大学任课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件详见《评选办法》规定,重点考察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其中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成果按照学年统计,统计时间段为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三、评选名额及具体分配方案
2020年拟评选本科教学优秀奖73名,其中一等奖29名,二等奖44名。2020年的分配名额根据各学院2019年实际评选名额进行调整,具体名额分配和调整说明详见本科教学优秀奖名额分配方案(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成立评选专家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评选工作,于9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送教务处,同时在学院公告推荐人选、推荐理由及其课表,接受师生听课和评议,直至评选活动结束。
2.10月30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本科教学优秀奖候选人进行审核,组织学生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3.11月30日前召开校教学委员会会议,候选人名单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并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4.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结果的,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2020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
五、工作要求
1. 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本科教学优秀奖汇总表(附件4)1份;
(2)本科教学优秀奖推荐表(附件3)1份;
(3)其它支撑材料要求详见材料清单(附件5);
(4)候选人证件照、个人简介(以第三人称描述,不超过500字)(电子稿);
(5)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汇总表、推荐表和候选人简介等发送电子邮箱:41362893@qq.com。
以上材料请于9月30日上午11:00前报送。
2.组织开展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是激发广大教师从事一线教学,重视本科教学过程,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3.根据《集美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集大教〔2019〕31 号)文件要求,本科教学优秀奖实行年度评价制度,年度评价工作由教务处参照评选条件在每年11月份组织实施,评价合格后在年底发放当年度奖金,其中教学工作量按照学年统计。2019年度本科教学优秀奖年度评价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181679
附件:
1.《集美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2.本科教学优秀奖名额分配方案
3.本科教学优秀奖推荐表
4.本科教学优秀奖汇总表
5.材料清单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