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优质课程认定暨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务〔2019〕75号)文件精神,2020年,校级拟建设10门社会实践课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社会实践课程立项建设,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通过校级立项培育,遴选申报省级、国家级社会实践课程,支撑一流专业建设。
2.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3.建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以及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的“专业教育课程”积极申报;鼓励各学院在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中重组现有实践课程,围绕社会实践课程的要求组织申报与建设。
二、建设要求
社会实践课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拟在2020版培养方案中开设的非实习、实训课程(可整合),至少为1个学分。
2.课程应具有结构合理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
3.课程应具有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4.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
5.申报课程应保证课程至少在今后五年内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条件
课程负责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度的教学热情,具有较为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保证课程按期建设、更新、应用和推广。申报的课程师资力量较强、建设基础较好、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较高。
四、申报数量与申报程序
1.申报数量:同一位教师原则上只能申报主持一门课程,鼓励相关课程跨专业、跨学院或跨学科联合申报。
2.请课程负责人填写《集美大学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一式2份,所在单位初审后于4月23日前将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纸质申报书报教务处教学科(尚大楼1303室),电子版材料及视频等以每门课程为一文件夹后进行压缩(文件夹命名为“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社会实践课程”)发送至26272621@qq.com。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180959。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社会实践课程建设立项工作,将此次申报作为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显著的教师参与课程建设。
2.各单位要以社会实践课程建设立项为契机,系统构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体系。
3.各单位要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把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与社会实践服务相结合,为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做出积极贡献。
教 务 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