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集大教〔2017〕28号)第三十五条规定,请各学院审核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好本院学生的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
一、学生经补考后,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超过7学分,给予学业危机警告,由所在学院书面通知其本人并签字确认。
二、因《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集大教〔2017〕28号)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不考虑累计2017年9月1日之前的不及格学分数。
三、各学院应确保成绩录入的完整性,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单,做到准确统计、无差错、无遗漏。通过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在“成绩管理”菜单下的“成绩打印”内选择打印“未取得学分学生名单”,可初步筛选出可能涉及到学业危机预警、劝退的学生名单。
四、学业预警通知书(一式两联),上联由学院归档,下联交学生本人留存。请各学院于4月13日前完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文件(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被预警的学生成绩单需邮寄给学生家长(期末已经邮寄的本次可以不用邮寄),同时各学院需制定好被预警学生的相关帮扶措施,一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集美大学学生学业危机预警通知书
教务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