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开课情况等基本状态数据表格的填报说明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开课情况等基本状态数据表格的填报工作,现将具体填报说明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核对本学院(相关部门)2019-2020学年开课情况(附件1)。
二、填报时数据只增不减。数据有缺的请按栏目要求填写(并用蓝色标注),数据需要删除的请用红色标注整条数据(只标注颜色不直接删除),数据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删减。
三、具体填报规则如下(用红色标注的填报补齐,学院需按要求填写完整):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学院(部门)操作 |
开课号 |
对应预录数据库中的预录编号 |
核对、确认 |
课程名称、课程号、学时、学分 |
对应开课计划中的课程名、课程号、学时、学分 |
核对、确认 |
课程类别 |
归为三类: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 |
填报补齐 |
课程性质 |
归为三类:理论课(包括理论教学和课内实践、实验教学),术科课(该课程50%(含50%)以上的课时由学生自己动手操作、练习,培训体育或艺术专业技能的实践课程。例如:体育课,艺术类主科课等),独立设置实验课。 (不含军训、见习、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如表格中还有此类课程请标注红色,等教务处汇总后删除)。 |
填报补齐 |
年级、校内专业(大类)代码、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专业课课程类别 注意:表格中底色为橙色的区域,专业课才填写;底色为蓝色的区域,师范类专业课程才填写;底色为绿色的工科类专业课程才填;底色为黄色,有关课程填写。 |
填报完课程类别后,请筛选课程类别为“专业课”的课程,填写以下内容(非专业课不用填写): 1.年级:请填写阿拉伯数字2015、2016、2017、2018,在不同年级开设的可以多填,多填用英文分号隔开。 2.校内专业(大类)代码:请从附件2中查找填报,跨专业的填写其他。 3.校内专业(大类)名称:请从附件2中查找填报,跨专业的填写其他。 4.专业课课程类别:归为两类: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 5.是否专业核心课程:是、否。 6.工科类专业课程分类(工科类专业填写,非工科类专业不用填写) 工科类专业课程分类:归为四类:数学与自然科学课程:是指数学、物理、化学等公共必修课;工程基础课程:是指工科类专业通用的,在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中涉及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是指与本专业相关的,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中涉及数学和自然科学的专业必修课程;专业课程:是指本专业培养学生系统设计与实现能力的专业必修课程。 师范类课程性质:分为中学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选填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课程、师范技能类课程、师德教育类课程、信息素养类课程、教育实践课程、其他课程。 有关课程类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特指本科院校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5门公共必修课程),课程思政课(特指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课),劳动教育课,心理健康课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行业企业共建、共同讲授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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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补齐 |
学生院系、班级、班级人数、开课院系 |
对应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的内容,如班级人数为0或有误的,请确认该门课程是否开出,如有开出,请修改正确的班级人数。 |
核对、确认 |
任课教师、教师人事处编号、是否校外教师 |
请按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的内容,核对任课教师,如同一门次课程有多位授课教师的必须全填(因系统只能录入一位任课教师,为了保证所有实际有授课的任课教师都进入表格,必须全填),不同教师间用英文分号隔开(任课教师和教师人事处编号按顺序排列,都用英文分号隔开); 部分课程录入的是教学秘书或者同一老师的,请修改为实际的任课教师; 无人事处编号的,请补齐; 非我校在职教师,请在是否校外教师栏选是。 |
核对、确认、填报补齐 |
授课方式 |
归为三种:双语授课、全外语授课、无。(若是纯汉语授课,填“无”) (双语授课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50%以上(含5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除外);全外语授课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10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除外)) |
填报补齐 |
考核方式 |
考核方式归为两类:考试、考查。(考试类别、考试方式为预录中导出的内容) |
核对、确认、填报补齐 |
教材使用情况 |
归为三类:自编、选用、无。(如课程无教材,选“无”;若教师自编讲义,选“无”。) |
填报补齐 |
教材类型 |
归为两类:马工程教材、其他。 |
填报补齐 |
四、各学院请补充《大学学习导论》课程授课情况一条,包含嘉庚精神与学校历史文化专题、就业与生涯规划专题、学科专业学习导论专题、创新创业通识教育专题所有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和教师人事处编号按顺序排列,用英文分号隔开,班级人数等信息需补充完整。
五、各学院请补充《形势与政策》I、II、III、IV、V、VI课程授课情况六条,包含所有专题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和教师人事处编号按顺序排列,用英文分号隔开,班级人数等信息需补充完整。
六、各学院请根据专业实际情况补充《创业教育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授课情况,课程号、学时、学分、任课教师、人事处编号、班级、班级人数等信息需补充完整。
七、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三个学院应将术科类小课开课情况在本院开课情况中核对补齐(准确反映所有任课教师的任课情况,表格中体现的授课学时为教师实际授课学时)。
八、填报的数据是一流专业评审、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等工作的基础数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填报工作,于10月4日前核对、确认、填报补齐后将电子数据发送给教务处教务科周老师。
附件1:2019-2020学年开课情况(分学院)(见课务群群文件)
附件:2: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代码一览表
教务处教务科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