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科

关于开展2018级毕业班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浏览次数:

根据《集美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办法》(集大教〔2016〕35号)和《集美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标准》(教务〔2016〕4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工作,保障毕业班同学按时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1.申报对象:2018级本科毕业班学生

2.申报内容:本科生自入校以来63所获得的符合申请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规定以及学院相关规定项目的学分数据(申请的项目必须有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二、时间安排

毕业班学生网上申报:2022年520日上午9:00——2022年63日晚上23:59

三、操作说明

(一)学生申请

1.流程:学生用户进入学生个人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在“所有服务”中找到“学籍”→选择“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点击“新建申请”→填报相关信息(*为必填项)。

2.集体项目的,可多份申请表附同一份证明材料。

3.学生网上申报时,在系统中找不到欲申报的项目时,可向学院提交添加该项目的申请,申请时需提交该项目举办单位盖章的相关文件材料,学院汇总后将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增加待选项目,学生方可申请学分。

4.同一项目取高分值申报,不得同一项目多级或多类申报。(例:A同学参加 “机器人大赛”校级比赛获一等奖并进入省赛,在省赛中获得二等奖,则A同学只可申请机器人大赛省级二等奖。不得申请机器人大赛校级一等奖又申请机器人大赛省级二等奖。

(二)辅导员初审及学院复审

(三)教务处终审及确认学分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相应学分。

四、相关说明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凡弄虚作假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


联系人:陈老师 6180981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22年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