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常态化防控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挥部办〔2022〕90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工作的通知》(集大办〔2022〕11号)文件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结合厦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为做好我校本科生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返校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批(8月27日):2019、2020、2021级从福建省外返校的学生(不含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第二批(8月30日):2019、2020、2021级从福建省内返校的学生(不含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第三批(9月3日):2022级新生(不含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第四批(9月8日):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
第五批(9月13日):2022级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北方民族大学、闽江学院交流生,2022级港澳台侨学生。
二、教学方案
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生上课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补考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18日。
2022级本科新生上课时间为9月5日(第二周星期一上第四周星期一的课)。校历上2022级本科新生是从第四周开始上课,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将第四周的课提前至第二周开始上课。
前两周(8月29日-9月9日)进行线上教学,第三周、第四周(9月11日-9月23日)做好线上线下教学随时切换的教学准备。
省内老生返校时间为8月30日(第一周星期二),8月30日停课一天,由任课老师和学生自行商议补课时间。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一)线上教学方案
1.线上教学总体要求。(1)教师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学校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做好教育教学的内容规划、学时安排和考核评价等工作。(2)教师在线上教学中应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在疫情期间,充分利用线上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重视正面舆论引导、加强课程思政和学生心理疏导,全面提升学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家国情怀。(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努力把学习革命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生产力,建立“互联网教学”新形态,促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提高教学效率,激发教与学的新活力。(4)教师直播教学时注意教师形象,语言文明规范,环境整洁、安静。
2.教学平台。建议任课教师选用“课堂派”为主平台,结合比较成熟的腾讯会议、微信、QQ等工具,实施线上直播教学。任课教师可加入教务处已经建立的课堂派机构交流群,进行咨询、学习和交流,熟悉教学平台的使用。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在8月23日前完成课堂派账号的注册和认证,课程的自动创建工作,学生将自动加入课堂派教学班。
3.线上教学设计。任课教师结合直播教学平台及线上教学特点,精心制作线上教学课件,利用自建在线课程或引用线上优质课程,设计教学环节,编制教学日历并上传(时间安排要合理,严禁教师在课堂上长时间播放视频,原则上,平均每节课播放视频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选择的视频一定要切合本课程教学主题;不得利用课堂时间让学生长时间写作业,学生在课堂内做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任课教师做好线上教学过程管控,做好考勤、互动、测试、作业、阶段性测试等平时成绩的考核工作,并及时进行成绩分析,为学习成效不高的学生或部分在线学习条件较差的学生提供帮助、加强辅导、寻求替代方案,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保证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同质等效。鼓励教研室积极开展集体备课工作,实现优质资源、教学设计、宝贵经验的共享。
4.建立教学班微信或qq群。为方便任课教师和教学班学生的联系和沟通,学生所在学院协助主讲教师建立教学班微信、qq联系群,对课堂教学组织相关事宜进行充分说明,要求学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线上预授课和授课演练。开学前一周(8月24日-28日)所有任课教师至少完成一次线上预授课,通过预授课,反应出授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为保障开学第一周线上授课顺利进行,8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全校课堂派线上授课演练,保证每个班级都要参加此次线上授课演练。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6.线上直播。教师和学生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安排时间准时参加在线直播教学(8月29日为线上教学第一周星期一),至少应提前15分钟进行直播环境和设备调试,并有网络和设备故障的应急预案。
7.线上教学跟踪督导。各学院组织院分管领导、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教学办主任(副主任)、辅导员等,做好线上教学跟踪工作,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校院两级督导组、学生信息员等通过教学平台后台开展线上直播教学的督导,随机查看教师的授课情况,抽查教学日历、课件等教学材料,并将督导意见反馈给相关学院。
(二)线下教学方案
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教师和学生按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开展线下教学。
1.暂缓返校教师的教学安排
根据疫情各学院及时做好排查工作,掌握暂缓返校教师名单和具体情况,采取代课或者线上教学等其他方式的解决方案,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2.暂缓返校学生的教学安排
根据疫情各学院及时做好排查工作,掌握暂缓返校学生名单和具体情况,根据课程安排情况,制订“一课一案”“一人一案”,不落一人,细致做好指导、帮扶工作。
(1)线上线下同堂教学
教师利用智慧教室设备,或通过自带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方式到教室开展线上线下同堂教学,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通过教学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堂教学。
(2)通过课堂实录回放自学
教师实施教室课堂实录,并将课堂录像上传至教学平台或直接发送给学生,供学生回放自学。
三、实践教学工作
(一)实验教学方面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第一、二周线下实验教学暂停,各学院根据要求适当调整实验教学方案,保障实验教学正常有序开展。要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拟定无法返校学生的实验教学方案。分组进行的实验,可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参与。无法参与的学生,学院应在返校后及时安排补做。学院可充分利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成果,开展线上实验教学工作。
(二)实习实训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尽可能安排集中实习,原则上应安排在省内实习,优先考虑在本市实习。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第一、二周实习实训工作暂停,各学院应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方案,保障实习实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实习前应做好疫情防控预案,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不得擅自开展实习工作。要确保每位实习的学生都有指导教师,并落实好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指导教师要及时跟踪实习地点的疫情情况,加强师生的健康管理。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点,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育德轮”上船实习,原则上应在南方港口上下船,师生从学校到码头由学校派专车接送。学生上船前,应进行校内观察一周,并按要求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学生上船后,带队老师应加强管理,原则上不与外界接触。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视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隔离观察。
四、考试工作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补考时间为9月17日和9月18日,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晚上7:00—9:00。开学初外出实习的班级,待其返校后一周内补考完毕。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参加补考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线上考试,学院将线上补考名单于9月 5日前报教务处学务科。
五、线下教学组织
各学院组织师生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线下教学组织。
(一)佩戴口罩
师生参与线下教学活动,除体育活动外,要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备用口罩,按要求适时配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二)跨片区教学活动
学生有跨片区进出校门的教学活动,学院需提前进行报备,并做好组织引导。
(三)应急管理
教学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教师应按照应急预案(详见附件),及时报告和处理。
六、开学第一课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课程育人”的重要作用,精心备好上好“开学第一课”。通过向广大学生传递学校的声音,引导学生配合学校相关工作,为迎接学校进入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做好准备,积极适应从应用型人才培养向学术型人才培养的转型。通过挖掘各门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鼓励学生在疫情期间,同心战疫、共克时艰,相信科学知识的力量,树立为强国做贡献的意识,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对学生开展新冠肺炎和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时疏导学生负面情绪,倡导健身活动,养成积极主动健康的生活方式。
附件:集美大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下教学活动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