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2018学年开课情况等表格的填报工作,现将具体填报说明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核对本学院(相关部门)2017-2018学年开课情况(附件1),核对、确认、填报补齐。
二、填报时数据只增不减。数据有缺的请按栏目要求填写(并用蓝色标注),数据需要删除的请用红色标注整条数据(只标注颜色不直接删除),数据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整理。
三、具体填报规则如下: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学院(部门)操作 |
开课号 |
该名称对应预录数据库中的预录编号 |
核对、确认 |
课程名称、课程号、学时、学分 |
对应开课计划中的课程名、课程号、学时、学分 |
核对、确认 |
课程类别 |
归为三类: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请选择填报。 |
填报补齐 |
课程性质 |
归为三类:理论课(包括理论教学和课内实践、实验教学),术科课(例如:体育课,艺术类主科课等),独立设置实验课。请选择填报。 (不含军训、见习、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 |
填报补齐 |
年级、校内专业(大类)代码、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专业课课程类别 注意:表格中底色为橙色的区域,专业课才填写 |
填报完课程类别后,请筛选课程类别为“专业课”的课程,填写这四个指标时注意: 1.年级:请填写2014、2015、2016、2017,在不同年级开设的可以多填,多填用英文分号隔开。 2.校内专业(大类)代码:请从附件2中查找填报,跨专业的填写其他。 3.校内专业(大类)名称:请从附件2中查找填报,跨专业的填写其他。 4.专业课课程类别:归为两类:必修课、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请选择填报。 |
填报补齐 |
学生院系、班级、班级人数、开课院系 |
对应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的内容,如班级人数为0或有误的,请确认该门课程是否开出,如有开出,请修改正确的班级人数。 |
核对、确认 |
任课教师、教师人事处编号、是否校外教师 |
请按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的内容,核对任课教师,如同一门次课程有多位授课教师的必须全填(因系统只能录入一位任课教师,为了保证所有实际有授课的任课教师都进入表格,必须全填),不同教师间用英文分号隔开(任课教师和教师人事处编号按顺序排列,都用英文分号隔开)。 部分课程录入的是教学秘书或者同一老师的,请修改为实际的任课教师。 有教师名称,但无人事处编号的,请按以下步骤处理: 1.核对是否遗漏,如有人事处编号请补齐; 2.非我校在职教师,请在是否校外教师栏选是,如校外教师名字有误请修改正确的姓名,经人事处汇总后进行编号。 |
核对、确认、填报补齐 |
授课方式 |
归为三种:双语授课、全外语授课、无,请选择填报。(若是纯汉语授课,填“无”) |
填报补齐 |
考核方式 |
考核方式归为两类:考试、考查,请选择填报。(考试类别、考试方式为预录中导出的内容) |
核对、确认、填报补齐 |
教材使用情况 |
归为三类:自编、选用、无,请选择填报。(如课程无教材,选“无”;若教师自编讲义,选“无”。) |
填报补齐 |
教材类型 |
归为五类: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无,请选择填报。 |
填报补齐 |
四、以上填报规则列表中,用红色标注的填报补齐,学院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其他项目需核对、确认。
五、各学院请补充《大学学习导论》课程授课情况,一次课一条,包含就业与生涯规划专题、学科专业学习导论专题、创新创业通识教育专题,任课教师、教师人事处编号、班级人数等信息需填完整。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修习类别 |
学时 |
学分 |
大学学习导论 |
A002000 |
公共必修课 |
理论课 |
通识必修 |
16 |
1.00 |
六、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三个学院应将术科类小课开课情况在本院开课情况中核对补齐(准确反映所有任课教师的任课情况)。
七、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核对、确认、填报补齐后将电子数据发送给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2017-2018学年开课情况(分学院)
附件:2: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代码一览表
教务处教学科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