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集美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集大教〔2016〕7号),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强化各学院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一院一品”特色创新创业培养模式。现需各学院对以下内容进行整理、总结和规划:
一、创新创业课程
(一)2012级-2015级,《创业教育实践》课程的实施形式和教学效果及相关经验总结
1.实施形式和教学效果
2.相关经验总结
(根据《集美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集大教〔2011〕51号)文件要求,从2012级-2015级,各本科专业开设《创业教育实践》课程,1学分。请各学院总结,2012级-2015级,《创业教育实践》课程的实施形式和教学效果及相关经验。)
(二)从2016级开始,学院将如何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根据《集美大学关于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集大教〔2016〕11号)文件要求,从2016级开始,各本科专业开设《创新创业实践》课程,2学分。请各学院在总结2012-2015级开设《创业教育实践》课程的基础上,计划从2016级开始,学院将如何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三)从2016级开始,结合专业设置的创新创业课程开设情况
1.请填写以下“结合专业设置的创新创业课程设置情况一览表”。
结合专业设置的创新创业课程设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拟)任课教师 |
开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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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已开设的结合专业设置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开展形式、教学效果及相关教学经验?
(根据《集美大学关于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集大教〔2016〕11号)文件要求,从2016级开始,各本科专业开设创新创业课程,2学分。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列出结合专业设置的创新创业课程列表,总结一下已开课的相关创新创业课程的上课情况和教学经验)
二、“一院一品”特色创新创业培养模式
(一)学院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学科专业特色”有哪些?如何做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二)取得的成效
(三)相关经验总结
请各学院按以上大纲(请不要删减)进行整理、总结和规划,并于4月12日前,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总结和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科,邮箱38086894@qq.com,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6181473。
教务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