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7〕1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学院通知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具体见附件3),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今年教育厅要求重点建设高校承担的项目(重点项目和产学研项目除外)由学校组织审核结题,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请各学院对照以下基本条件做好结题项目的审核工作。

(1)成果为论著的,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 (项目编号:×××××××);

(2)项目结题的最低要求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

三、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校将从严审核把关。今后,教育厅将适时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四、请相关学院于11月14日前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材料(一式两份):通过审核的项目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汇总表(签字,加盖公章)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6181679,电子邮箱:41362893@qq.com。


教务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