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新学习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集美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集大教〔2025〕7号)文件要求,本学期重新学习教学任务已经生成,请各学院按时做好重新学习课程排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课时间安排:2025年3月19日-3月25日

重新学习任务开课、排课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重修任务开课、排课操作手册--更新版.docx

二、注意事项:

(一)重新学习课程的上课时数一般为原学时数的30%-50%。

(二)上课方式

1.上课方式为“辅导”的课程,学生在老师的辅导下进行学习。若需用到教室资源,应在教务系统中排课或借用教室。

2.上课方式为“开班”的课程,应在教务系统中排课,直接在系统中占用教室即可,请注意检查上课时间安排学时与已排学时一致。

3.上课方式为“跟班”课程,应在教务系统中选择需要复制正常教学任务排课的重修教学任务,使用“重修任务排课复制”功能,选择正常任务中已有的排课任务,点击复制排课,即可将正常任务中的排课信息复制到重修排课任务类型为“跟班”的重修任务上。

4.各学院教务管理人员除录入课程上课周次、时间外,还需录入教学平台名称、加课码、班级联络QQ群号、教师联系方式等。

(三)时间、地点及人数要求

1.请各学院尽量将本院 “开班”和 “辅导” 课程的结束时间集中安排,为后续的集中考试做好准备。

2.公共课原则上只安排在美岭楼、建发楼、文津楼、新师楼。所有重新学习考试必须安排在有监控的教室。

3.重新学习课程教学班人数不得超过90人。

(四)其他

为保障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涉及毕业班学生的重新学习课程原则上应安排在5月下旬完成考核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建议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部署,采取“开班”或“辅导”的上课形式。

三、排课数据报送

排课结束后学院应导出排课数据并自行做好存档工作,在2025年3月28日前将重新学习课程排课数据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