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

关于编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程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实验课程表是学校实施教学计划,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实验教学检查与监督、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实验室使用绩效评估、实验设备使用绩效评估等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成课表编排工作。现启动2023-2024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课程表编排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课表定稿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课表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表信息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并执行新的课表。同时,学院应将课表调整信息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具体参照《集美大学课程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2. 请各单位根据相关专业教学大纲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实验教学条件,注重实验项目开发,提升实验项目开出率,持续提高创新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占比。

3. 实验课程包括实体实验、虚拟仿真实验和开放性实验,实体实验编排通过学校教务系统实验模块完成,虚拟仿真实验编排通过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完成。为进一步提高本科实验室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鼓励各实验室申请开设开放性实验。开放性实验通过教务系统实验模块申请开设。

4. 实验教学基础信息完善及相关人员名单报送:202435日前,各单位完成系统中实验室、实验用房、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实验教学人员等相关信息的更新和完善工作(操作方法见附件1),并将本单位排课人员、审核人员名单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设置排课管理权限。

5. 各单位排课人员根据本单位教学任务,完成实践教学课程表编排工作,同时做好与学院教学办公室及任课教师的沟通,避免实验课程与理论课时间、空间及人员上的冲突。

二、实体实验课程编排

1. 系统登录:登录i集大门户(账号可在信息化中心主页查询),在服务中心板块搜索“教务(教师)”,进入教务系统页面,再点击左侧菜单栏“智慧实验教学(新)”,进入实验模块。

2. 实体实验课程表编排可选择“整班排课”或“项目选课”模式排课,排课数据可手动录入或通过模板导入系统。如通过模板导入课表数据,课表各项字段信息必须与系统中基础数据格式、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导入

3. 排课及审核:2024322日前,各单位完成实体实验课程表编排工作。2024329日前,各单位核对本单位应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确保完成实验课表编排及审核。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编排

1. 请各单位根据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要求,对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建设规划,尽快完成课程开发(名单见附件2),并纳入相关专业教学计划,鼓励各教学单位跨学院使用学校已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不断提高虚拟实验课程使用率。

2. 尚未链接至学校虚拟仿真实验管理平台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应尽快完成平台接入工作(具体要求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如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负责人已退休或因职务调整调离原单位,请课程所在学院及时做好负责人变更工作,并将变更信息报送教务处备案。

3. 系统登录:i集大门户搜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平台”,进入系统(账号可在信息化中心主页查询)。

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教学形式可安排固定时间、地点(机房),组织学生集中完成实验,也可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段,由学生自行完成实验。学院应配合任课教师提前做好课程网络和硬件设备支持工作。

5. 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编排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

6. 排课及审核:202435日前,各学院报送学院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表审核及排课信息报送人员名单;2024322日前,各单位完成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表编排工作。2024329日前,各单位完成虚拟仿真实验课表编排统计,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使用统计表(附件4);已开发但未接入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及上一学年未编排课表(无使用记录)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应填写情况说明,与附件4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尚大楼1303)。

四、开放性实验项目

1. 请各单位统筹考虑实验室教学资源使用情况,努力增强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

2. 开放性实验项目类型主要包括设计性、综合性、研究创新性实验,开放类型包括科技创新型实验、自选型实验、科研课题型实验。开放性实验项目应有明确的学时、学分要求,明确实验项目主要内容、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新开实验项目应同时填写集美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5)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2学时,学分不超过1学分。

3. 请各单位于2024322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实验模块提交开放性实验项目申请,并完成实验中心、学院审核(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6)。

4. 经教务处审核确认后,各学院于2024329日前,完成教务系统实验模块开课信息发布,组织学生于2024412日前完成选课。开放性实验纳入教务系统课程库管理,任课教师应评定录入学生成绩,教务处将课程学分、评定成绩等纳入学生成绩单。

5. 所有选课学生应提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并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实验室应做好选课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注意事项提醒等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徐传屯;0592-6183109

 

附件:1. 智慧实验教学服务平台用户使用手册-管理员

2. 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一览表

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任课教师操作手册

4.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使用统计表

5. 集美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6. 集美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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