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集美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集美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9、2020年立项建设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二、评估方式
按照单位自评、专家评估、总结反馈三阶段进行,专家评估采用材料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评估内容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完成度及完成效率;
(二)实验室建设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建设内容与规划建设内容的吻合度;
(三)实验室建设项目对本科教学的支撑情况;
(四)实验室建设项目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支撑情况;
(五)实验室建设项目对科学研究、研究生教育、社会培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的支撑情况;
(六)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配置及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七)新建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
(八)新实验项目的开发(含实验项目改造)情况;
(九)实验室建设的特色及可展示度等。
四、评估结论
根据项目自评及专家评分情况,评估结论可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如有以下情形的,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未按学校通知要求提交自评报告;
2.建设内容(实验设施、设备)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3.无故拖延、推迟项目建设进度,严重影响学校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五、评估程序
(一)项目自评(2022年10月13日-10月24日)
项目所在学院组织项目组对照项目建设预期目标,结合项目建设以来的运行情况,总结项目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教学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效益,撰写自评报告(见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于10月24日前报教务处。
(二)专家组评估(2022年10月27日-11月11日)
1.材料评估。教务处汇总自评报告等材料提交专家组评估。
2.现场评估。专家组深入实验室现场核验项目建设和使用情况。
3.结论填报。专家组成员根据项目考评情况填写《集美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专家评估表》(见附件3),专家组组长综合专家组成员意见和评分情况填写《集美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结论表》(见附件4)。
(三)总结反馈(2022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
1.结果认定。教务处汇总、整理项目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提交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形成正式评估结果。
2.问题反馈。教务处根据项目评估结果出具整改通知,将评估结果和整改通知一并反馈至项目所在学院。
3.整改。学院根据评估结果和整改通知拟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整改完成后,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验证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1.集美大学2019-2020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
目一览表
2.集美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自评报告
3.集美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专家评估表
4.集美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结论
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