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类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3号)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集美大学校级一流本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类课程(以下简称校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条件

1.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3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进行课程培育建设。

2. 根据省教育厅2021年度建设计划2021年度拟立项10门校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不限课程类别。

二、申报及遴选原则与方式。

1. 原则上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仿真实验中心)需申报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注重现代教育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将优质资源应用于本科实验教学,提升学校的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能力。

2. 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以学生为中心,坚持“能实不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内容,具有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 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应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学科和专业特色,坚持质量与特色并重的建设原则。为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各学院应加强与兄弟院校相关专业交流,并积极邀请相关专家对课程进行建设可行性论证和指导。

4.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专家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的方式,遴选确定校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名单。

5. 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集美大学应独立(或共有)拥有课程的软件著作权。

三、立项管理

1.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的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对于立项建设课程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 为顺利衔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申报和推荐工作,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应制定明确的建设计划,课程建设应于2021715日前完成,届时各课程需达到省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申报要求(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3. 学校将根据各课程建设成效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

4. 各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接入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并及时纳入相关课程教学计划。

四、申报材料

1. 《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份、WORD版本文件一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doc;《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

2. 以上电子文件以学院为单位组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申报材料)。

五、时间安排

1. 2021528日前,各单位将纸质课程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尚大楼1303),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邮箱cdxu320723@jmu.edu.cn

2. 联系人:徐传屯;联系电话:6183109

3. 202161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拟定立项课程名单,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确定。

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立项名单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附件:1. 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

2. 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

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3号)



集美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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