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实验课程表是我校实验教学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实验教学检查与监督的主要依据。课表定稿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课表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表信息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课表。同时,学院应将课表调整信息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具体参照《集美大学课程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集大教〔2009〕27 号)文件执行。因受疫情影响,本学期大部分实验教学课程无法正常开展,2020年6月12日学校对学生返校复学工作做出进一步部署,现请各个教学单位根据返校复学工作部署进行2019-2020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课程表编排。现将编排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课程信息完善及相关人员名单报送:2020年6月19日前,各单位完成系统中实验课程名称和实验项目相关信息的更新和完善工作(操作方法见附件),如各单位排课人员、审核人员名单有变更,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设置相关人员权限。
2. 系统账号与登录:全校师生可通过i集大平台登录(校园网或VPN登录环境下,账号密码与集大通一致),从教学系统板块进入实践教学系统,也可以从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系统快捷入口登录(校外网、校内网均可,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工号+@jmu)。
3. 实践教学系统课程编排可手动录入数据或通过模板导入数据。通过模板导入数据必须与系统中基础数据格式、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导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4. 排课:2020年6月24日前,各单位排课人员根据本单位教学任务,完成实践教学课程表编排工作。在排课过程中,排课人员应做好与学院教学科及任课教师的沟通,避免实践课程与理论课之间时间、空间及人员上的冲突。
5. 课表审核及微调:2020年7月1日前,各单位审核人员对排好的时间课程表进行审核或适当调整,完成课表的最终定稿。
6. 课表定稿:2020年7月3日前,各单位打印一份课程表终稿,经排课人员、审核人员和学院分管实验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7. 联系电话:0592-6183109。
附件:1.实验员排课操作手册
2.教学计划导入功能操作说明
3. 教学计划导入模板
教务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