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集大教〔2017〕4号)以及《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校团委对2019年度第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对49个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予以立项,(名单见附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下:
1.校级立项项目研究期限默认为1年,开始时间自通知立项之日起。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的申报计划,抓紧开展项目研究,并在项目研究期限截止前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2.各相关学院须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3.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研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研究期限截止前一个月提交延迟结题申请。
4.项目经费卡号公布后,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结题验收期限截止后半年内完成财务报销工作。
5.研究期限截止后仍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认定验收结果为不通过,并取消项目组所有成员的创新学分认定。
附件:集美大学2019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校团委 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