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实验课程表是我校实验教学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作为实践教学检查与监督的主要依据。课表定稿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课表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表信息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课表。同时,学院应将课表调整信息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具体参照《集美大学课程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集大教〔2009〕27 号)文件执行。现将2018-2019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课程表编排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课程信息完善及相关人员名单报送:2019年3月11日前,各单位完成系统中实验课程名称和实验项目相关信息的更新和完善工作(操作方法见附件),并将本单位排课人员、审核人员名单(如无人员变更,则无需报送)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人员名单设置相关人员在实践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管理权限。
2. 系统账号与登陆:全校师生可通过I集大账号登陆后,从教学系统板块进入实践教学系统,也可以从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系统快捷入口登陆。教师的登录账号为I集大账号(即工号,可在网络中心主页查询)。
3. 实践教学系统课程编排可手动录入数据或通过模板导入数据。通过模板导入数据必须与系统中基础数据格式、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导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4. 排课:2019年3月21日前,各单位排课人员根据本单位教学任务,完成实践教学课程表编排工作。在排课过程中,排课人员应做好与学院教学科及任课教师的沟通,避免实践课程与理论课之间时间、空间及人员上的冲突。
5. 课表审核及微调:2019年3月26日前,各单位审核人员对排好的时间课程表进行审核或适当调整,完成课表的最终定稿。
6. 课表定稿:2019年3月29日前,各单位打印一份课程表终稿,经排课人员、审核人员和学院分管实验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7. 联系电话:0592-6181264。
附件:1.实验员排课操作手册
2.教学计划导入功能操作说明
3. 教学计划导入模板
教务处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