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条件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培育建设。
2.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我校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的分类范围为教育部2019、2020两年建设规划的范围,结合我校情况具体包括物理学类、化学类、力学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海洋工程类、建筑类、生物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其它类等20类。
二、遴选原则与方式。
1.优先从教育部确定的2019、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对应的学科领域中遴选。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质量较高、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优质资源应用于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现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所在单位至少应申报1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学校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名单。2019年度拟(培育)建设6-8项校级虚拟实验教学项目。
三、立项管理
1.学校对本次立项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将加强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对于立项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项目培育时间为1年,培育结束要求各项目达到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申报要求,参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将根据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建设成效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
1.《2019年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WORD版本文件一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2019年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
2.以上电子文件组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
五、时间安排
1.2019年3月8日前,各申报单位将经签字盖章后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稿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尚大楼13楼),电子稿发至cdxu320723@jmu.edu.cn。联系人:徐传屯,郭玮宇;联系电话:6181264;6181068
2.2019年3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附件:1.2019年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申报表
2.2019年集美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申报汇总表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8〕2号)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