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及相关建设项目验收(2016-2020年)的通知》(闽教高〔2020〕25号,附件1),学校决定对已到期的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和应用型学科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16年立项建设的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2018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2017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应用型学科。(详见附件6)。
二、验收内容
检查立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成效和问题等。
三、验收程序
1.项目组填写《福建省应用型专业群建设验收考核表》(应用型专业群填)、《福建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验收考核表》(特色专业填)、《福建省应用型学科建设验收考核表》(应用型学科填),随附佐证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学校出具报告真实性意见和参评专家具名签署考核结果。
2.在院校报送总结材料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开展复核工作,如有必要,将组织专家深入学校进行现场检查。
3.验收结论“合格”和“不合格”。省教育厅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验收结论。
4.验收结论将作为我省“十四五”期间地方本科高校应用型建设有关项目申报的重要基础。
四、报送规范
(一)报送材料
1.《福建省应用型专业群建设验收考核表》(附件2)
2.《福建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验收考核表》(附件3)
3.《福建省应用型学科建设验收考核表》(附件5)
4.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送要求
1. 各相关单位应于1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应用型专业群建设验收考核表和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验收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尚大楼130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41362893@qq.com,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6181679;
2. 各相关单位应于1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应用型学科建设验收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尚大楼2017室),电子文档发送至359348720@qq.com,联系人:李巧玲,联系电话:6181218。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及相关建设项目验收(2016-2020年)的通知(闽教高〔2020〕25号)
2.福建省应用型专业群建设验收考核表
3.福建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验收考核表
4.集美大学建设“一流大学”行动方案(集大委综〔2020〕1号)
5.福建省应用型学科建设验收考核表
6.集美大学应用型专业群、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和应用型学科建设验收名单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