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 年“数字教育大讲堂”活动的通知》(闽教办科〔2022〕10 号),提升数字素养、促进共建共享,大力开展虚拟教研室活动的要求,请各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形式,丰富活动类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专题讲座、主题实践、访学研修、专题培训学习等活动,进一步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等专题资源,提高教师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
请各虚拟教研室试点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活动作为提升虚拟教研室建设的重要契机,加强宣传,积极组织虚拟教研室成员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受益面,全面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请各虚拟教研室试点于2022 年8 月23日前,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典型案例、图文视频材料等,形成总结报告,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数字教育大讲堂”活动的通知(闽教办科〔2022〕10号)
教务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