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前后教学秩序,9月25日至10月13日暂停办理调课手续,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课,请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后,再办理调课手续,并附上教职工请假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备案。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
上一条:关于2016级学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大学英语、大学体育选课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优秀特色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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