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我校清明节放假、停课安排为: 4月5日放假停课,与周末(4月3日、4月4日)连休,共3天。
为稳定清明节假期前后教学秩序,各学院应严格调课管理,合理做好教学和学习进度安排。
教务处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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