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美大学优秀教研室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激发学校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更好地发挥教研室在规范教学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为申报国家级、省级优秀教研室案例做好储备工作,学校开展集美大学优秀教研室案例评选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潜心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教研室全体成员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研室有良好的团队氛围,全体成员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有完善的“传帮带”机制,能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三)以课程育人为导向,发挥“课程思政”功能,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日常教学过程。承担的每门课程已将育人元素纳入授课内容。

(四)教研室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教学效果良好。

(五)在课程、教材、资源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成绩显著。

(六)教研室管理规范,全体成员团结协作。教学档案齐全、规范;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完整、总结到位;能按计划要求开展各类教学研究活动,教研活动≥8/学期,活动有详细记录。

(七)教研室成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评选优秀教研室案例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1.有教学违规行为或发生教学事故;

2.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3.有学术不端行为;

4.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错误倾向;

5.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损害学校声誉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二、建设经费

对获评的优秀教研室案例,学校将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2-5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其持续深入开展教研室工作,凝练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研室申报,填写优秀教研室案例申报书,并择优向学校推荐。于127日之前将《集美大学优秀教研室案例推荐汇总表》《集美大学优秀教研室案例申报书》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6181473)。


附件:1.集美大学优秀教研室案例推荐汇总表

       2.集美大学优秀教研室案例申报书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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