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关于公布本科专业负责人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发挥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的引领作用,根据《集
美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教务〔2019〕51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负责人选聘工作。经学院推荐确认、教务处审核,现公布本科专业负责人(2023-2026年)名单。
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建设与验收是学校重点工作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及验收相关工作,明确专业负责人职责和要求,为专业负责人履职尽责做好保障工作。专业负责人要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专业建设中,积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推动专业建设水平迈向新台阶。
附件:集美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2023-2026年)名单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