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58 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第十一届(2021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评出53项成果为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52项、基础教育1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集美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集美大学教务处 集美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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