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2021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增设本科专业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
(二)支持学院用好学科交叉融合“催化剂”,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三)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文件须一并附上)。
(四)增设本科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五)增设专业要避免是同一区域(领域)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
二、申报方式
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须在8月6日前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
其中,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1)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审批。
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等均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进行备案。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审议和公示。学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依据国标对拟申请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专业申报材料和审议意见应在学校主要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二)网络申报。学校专人负责填写并导出专业设置申请表,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盖后,连同校内审议意见一并扫描上传。
(三)网络公示和意见反馈。申报材料分别在大厅和平台公示1个月,教育部组织专家开展线上评议。
(四)正式报送材料。9月30日前,高校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将材料一并扫描在线报送。
四、工作要求
请各拟增设专业学院于7月16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20年版)》及支撑表格、新增专业论证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尚大楼1306)。
2021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较往年变化较大,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拟新增专业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专业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联系人:蔡老师,张老师; 电话:6181679 ;
邮箱:jwcjyk@jmu.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参考版)
3.平台申报表格模版(参考版)
教务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