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近期教育部将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为各学院能够有更充分的时间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我校2021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有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新增本科专业应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新增本科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3.支持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4.学院应按照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合理增设和调整专业。
二、申报方式
新增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须在7月31日前完成备案或审批申请。
其中,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1)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按照教育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审批。
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等均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进行备案。
三、工作要求
请各拟增设专业学院于7月16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20年版)》及支撑表格、新增专业论证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尚大楼1306)。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议组对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网络申报阶段。
2021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较往年变化较大,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拟新增专业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专业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并于7月31日前完成平台申报工作。
联系人:蔡老师,张老师; 电话:6181679 ;
邮箱:jwcjyk@jmu.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参考版)
3.平台申报表格模版(参考版)
教务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