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科

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近期教育部将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为各学院能够有更充分的时间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我校2021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有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新增本科专业应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新增本科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3.支持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4.学院应按照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合理增设和调整专业。

二、申报方式

  新增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须在731日前完成备案或审批申请。

  其中,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1)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按照教育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审批。

  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等均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进行备案。

 三、工作要求

请各拟增设专业学院于716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20年版)》及支撑表格、新增专业论证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尚大楼1306)。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议组对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网络申报阶段。

2021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较往年变化较大,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拟新增专业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专业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并于731日前完成平台申报工作。

联系人:蔡老师,张老师; 电话:6181679

邮箱:jwcjyk@jmu.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参考版)

3.平台申报表格模版(参考版)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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